吉林省博物院吉林省考古成就展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0: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博物院吉林省考古成就展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博物院吉林省考古成就展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以吉财采计X【20151123】-9496批准招标,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博物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全过程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博物院吉林省考古成就展项目。
2.2招标编号:JLXD-2015-ZC-245
2.3招标范围:吉林省考古成就展陈列设计、布展工程,采购预算420万元。
2.4项目实施时限:合同签订后至2016年9月25日前
2.5资金来源:自筹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由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资质及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承揽国内类似工程的业绩;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4.1.2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工程验收报告。
4.1.3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
4.1.4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1.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8 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博物院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188号
联 系 人:栾老师
电 话:0431-88912722
招标代理: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85843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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