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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6年顺义区液化石油气气质抽查检测项目招标公告政府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1: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对顺义区液化石油气气质抽查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名称:2016年顺义区液化石油气气质抽查检测项目

2、招 人: 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3、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

5、招标范围:顺义区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及部分用户液化石油气气质抽查检测,样品检测数量约338个,具体由顺义区市政市容委确定。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概算资金约135万元。

7、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国家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其中资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SH/T 0230-92《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色谱法)》标准;

(2)       拟在顺义区建立项目服务站点、必要检测设备设施、派驻工作人员专项服务气质抽查检测项目。

(3)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8、投标报名:

1)潜在投标人应于2015129日至20151215日上午9:00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到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21室报名。

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158月至201510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社保登记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20158月至201510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国家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人: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街          

人:赵宇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

        编:100073

    联 系 人:陈嘉

        话:59123750-266

        真:59123750-266

    电子邮件:huataizhaobiao@263.net

        址:        /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西客站支行

        号:01090336200120105159899

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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