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白云新城片区、白云南片区两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惠州市惠阳区白云新城片区、白云南片区两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PPP项目编号:惠阳资易采〔2015〕85号
四、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白云新城片区、白云南片区两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本次拟实施的PPP项目包括白云新城片区、白云南片区两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0.85亿元,项目合作期限为11年(其中总建设期5年,运营期6年),本项目包含以下两个单项工程:
(1)白云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白云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本项目各单项工程分项实施、分别计算建设期和运营期、分项验收、分别付费。
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1)白云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该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运营服务内容:白云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包括2条城市主干道(内环西路南段、仲恺路)。
具体运营内容以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2)白云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该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运营服务内容:白云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包括:
a、基础市政配套工程包括14条市政道路;
b、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坪山河、东江支流淡水河流域(惠阳段)综合整治项目第五期工程保利段、东江支流淡水河流域(惠阳段)综合整治项目第五期工程外环路桥至西湖桥段。
具体运营内容以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建设规模和实施内容
(1)白云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白云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白云南部片区规划范围内,白云南片区总面积约1.7平方公里,东临坪山河,南至西一大道,西部、北部靠白云路。
实施内容包括:共2项市政道路(桥)建设工程,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排污工程、供电及通信管道预埋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以上内容具体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为准。
(2)白云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白云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白云新城规划范围内,白云新城总面积约5.3平方公里,东起36米规划道路,南至白云路,西临外环快速路,北靠北环路。
实施内容包括:
市政道路(桥涵)建设工程:共14项单项工程,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排污工程、供电、通信管道预埋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包括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工程,下同)及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等。
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共3项单项工程,综合整治内容包括防洪排涝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市政景观工程三大专项内容,工程内容包括水利及水环境治理,以及流域沿岸两侧的市政道路(桥涵)、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排污工程、供电、通信管道预埋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以上内容具体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为准。
3、项目投资规模
3.1白云南片区市政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070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836.5万元,建设期利息1864.5万元;项目建成后年运营维护费用约51.74万元,具体以中标社会资本报价为准。
3.2白云新城市政及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7749.0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9749.49万元,建设期利息17999.54万元;项目建成后年运营维护费用约179.88万元,具体以中标社会资本报价为准。
以上两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际总投资额应根据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审定预算、结算、项目前期费用等相关资料及PPP合同约定进行核定。
4.招标范围
惠州市惠阳区白云南片区、白云新城两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采购,采取DBFOT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政府为基于可用性绩效指标的公共产品和基于运维绩效指标的公共服务付费,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且具有项目投融资建设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亿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金为外币,按资格预审当日汇率换算),且具有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
2、应具有中标之后按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的能力,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融资意向证明及自有资金证明总额不少于20.85亿元人民币(融资意向证明须针对本项目);
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4、申请人可以为单一法人,也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参与资格预审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2.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10:30,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政府采购部)。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止。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二、联系事项:
(一)项目实施机构: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8楼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2-3823061
传真:0752-3823022 邮编:516211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传真:0752-3919963 邮编:516211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