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网格化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及应急指挥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忻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委托,就环境网格化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及应急指挥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环境网格化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及应急指挥平台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5-083]G17-A65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仟零柒拾伍万捌仟捌佰玖拾元整(¥:10758890.00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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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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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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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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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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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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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接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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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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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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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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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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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硬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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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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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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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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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端支撑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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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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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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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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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软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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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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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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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硬件的安装和调试,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工作。
4、交货地点:忻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用户指定地点)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防雷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证书;
(4)所投移动执法平台、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环境应急系统需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5年12月09日至2015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按下列内容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由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防雷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
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2、递交及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邀请投标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忻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地 址:忻州市开发区汾源街
联 系 人:袁强
联系电话:0350-3122862
集中采购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4层
邮政编码:034000
项目联系人:张新国 白云燕
电 话:0350-3025292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