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正骨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正骨医院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CXFZ15185
二、项目名称:保安服务采购
三、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四、服务期限:24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中采购人的约定为准)
五、服务地点:刺桐路61号正骨医院院区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已在泉州市公安局有备案;
5、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陆仟元整(¥:1116000元);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5年 12月 09 日(北京时间)起至2015年 12 月 16 日(北京时间)截止。投标人必须在发售时间内,至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八、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账号:9070210010010001407810。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29 日 15:30 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29 日 15: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5-22507198、22507298(总机),传真:0595-22507398,邮箱:fjcxzb@163.com。采购单位联系人:
十三、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泉州市丰泽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qzfz.gov.cn:8080/)。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五、本次采购接受丰泽区政府采购办监督。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