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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高灵敏度质子传递反应质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0: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编号:CEIECZB01-15JX323(清设招第2015329号)

2采购人名称:清华大学

3采购人联系方式:lihaiyan13@mails.tsinghua.edu.cn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采购项目名称:清华大学高灵敏度质子传递反应质谱仪采购项目

7、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品目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

1

1-1

高灵敏度质子传递反应质谱仪

检测质量范围:1~512amu

1

210.5万元

本项目共1包,投标人只可投完整的1包或多包,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采购货物用途:用于科研

9、标书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请按本公告第18条所述我公司账户信息汇款,随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129日至20151216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1、标书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12、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99:00时(北京时间)

13、开标时间:201512299:00时(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层会议室。

1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5.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15.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15.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5.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十七条的规定。

1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6   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规定。

16、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7、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旭、陆炜、张涵睿

电话:010-598931135989311659893117

传真:010-5989311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

邮政编码:100082

18、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号:340263902979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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