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系统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系统项目
采购编号:沈采中[2015]31号
预算资金:169万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沈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系统、沈丘县区划地名公共服务网站系统
(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
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等资质);(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信息: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沈丘县财政局东三楼)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全部内容。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沈丘县财政局东三楼评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2、电话:0394—5288863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