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公安局“许昌县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09: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67号
许昌县公安局“许昌县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许昌县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许昌县公安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许昌县境内,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预算资金:25904599.95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A标段——180路高清视频监控图像,5套智能卡口,5个乡、镇(办)(分别为灵井、艾庄、椹涧、榆林、蒋李集)视频监控平台,视频监控中心机房购置服务。
B标段——120路高清视频监控图像,3个乡、镇(办)(分别为将官池、张潘、五女店)视频监控平台,视频管理平台和集中存储购置服务。
C标段——120路高清视频监控图像,4个乡、镇(办)(分别为陈曹、小召、新元、新许)视频监控平台购置服务。
D标段——120路高清视频监控图像,3个乡、镇(办)(分别为苏桥、河街、桂村)视频监控平台购置服务。
2.2主要内容:
2.2.1根据许昌县公安局代表县政府提出建设方案,由具备光纤传输基础网络的企业进行投资建设管理,终端设备建在指定地点,后台建在许昌县公安局办公楼;
2.2.2提供室外高清视频图像信息传输服务;
2.2.3光纤租用服务:企业必须提供通信线路(光纤),提供监控设备的维保服务(所有硬件和软件)。
2.3服务期限:3年。
2.4每个标段的供货期及安装工期合计均为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2投标人注册地须为许昌市行政辖区内具备光纤传输基础网络的企业。
3.3具备该项目的服务能力、人员设备能力及安装能力。
3.4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201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 2015 年12月 15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 -16:00。
4.2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092室。
4.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投标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各3份(除签字外,手写无效)(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下载专区)。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权代表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A4复印件2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5、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 2015 年12月15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16:00。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3楼3084室(13782275539)。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9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许昌县公安局
地 址:许昌县新区魏庄街
联系人:韩春阳
电 话:18637463616
8.2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东泰大厦五楼
联系人:员小利
电 话:13782275539
8.3监督电话:0374-5113080
2015年12月9日
许昌县公安局“许昌县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许昌县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许昌县公安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许昌县境内,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预算资金:25904599.95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A标段——180路高清视频监控图像,5套智能卡口,5个乡、镇(办)(分别为灵井、艾庄、椹涧、榆林、蒋李集)视频监控平台,视频监控中心机房购置服务。
B标段——120路高清视频监控图像,3个乡、镇(办)(分别为将官池、张潘、五女店)视频监控平台,视频管理平台和集中存储购置服务。
C标段——120路高清视频监控图像,4个乡、镇(办)(分别为陈曹、小召、新元、新许)视频监控平台购置服务。
D标段——120路高清视频监控图像,3个乡、镇(办)(分别为苏桥、河街、桂村)视频监控平台购置服务。
2.2主要内容:
2.2.1根据许昌县公安局代表县政府提出建设方案,由具备光纤传输基础网络的企业进行投资建设管理,终端设备建在指定地点,后台建在许昌县公安局办公楼;
2.2.2提供室外高清视频图像信息传输服务;
2.2.3光纤租用服务:企业必须提供通信线路(光纤),提供监控设备的维保服务(所有硬件和软件)。
2.3服务期限:3年。
2.4每个标段的供货期及安装工期合计均为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2投标人注册地须为许昌市行政辖区内具备光纤传输基础网络的企业。
3.3具备该项目的服务能力、人员设备能力及安装能力。
3.4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201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 2015 年12月 15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 -16:00。
4.2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092室。
4.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投标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各3份(除签字外,手写无效)(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下载专区)。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权代表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A4复印件2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5、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 2015 年12月15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16:00。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3楼3084室(13782275539)。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9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许昌县公安局
地 址:许昌县新区魏庄街
联系人:韩春阳
电 话:18637463616
8.2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东泰大厦五楼
联系人:员小利
电 话:13782275539
8.3监督电话:0374-5113080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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