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焦庄乡2015年通村公路项目招标公告
西平县焦庄乡2015年通村公路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焦庄乡2015年通村公路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平县焦庄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加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XPGC-2015-119
2.2 建设规模:四级公路 2.886公里
2.3 建设地点:焦庄乡
2.4 投资估算额:115.4万元
2.5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补遗等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
2.6 工 期:5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程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 2015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报名期间查询的有效)。
注: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金额: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
5.1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形式和金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西平县支行
帐号:41001508910050211183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2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平县焦庄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3839682712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509356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