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公共绿地养护的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公共绿地养护(2016-2017年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公共绿地养护(2016-2017年度)
标书编号:ZZC2015-G28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购买的市区公共绿地养护服务(2016-2017年度)。服务期为24个月,具体要求详见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2、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2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项目需求”。 第一标段预算为
336.7634万元、第二标段预算为335.9194万元、第三标段预算为289.5562万元、
第四标段预算为276.4104万元、第五标段预算为268.2484万元、第六标段预算为 259.1170万元、第七标段预算为246.2160万元、第八标段预算为229.8332万元、第九标段预算为219.3998万元、第十标段预算为197.4426万元、第十一标段预算为180.9930万元、第十二标段预算为173.9744万元。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进行报价。若投标人只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选择性报价,则作无效报价处理。中标顺序按已确定的标段顺序逐个确定,每个标段的最高得分者为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则由报价低者中标;若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人员现场组织抽签确定。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一个标段,中满一个标段后将自动失去剩余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果在确定剩余标段(2-12)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出现已中标者为该标段的最高分者,则由该标段的次高分者中标,若得分相同的,则由报价低者中标;若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人员现场组织抽签确定。
3、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财政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
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试行)或叁级以上资质;
2、若在张家港市杨舍地区无办公场所及在张家港市范围内无基地(苗圃)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合同签订前在张家港市杨舍地区建立办公场所及张家港市范围内建立基地(苗圃)的承诺书原件。
若在张家港市杨舍地区有办公场所及在张家港市范围内有基地(苗圃)的企业;若自有的,请提供权属证明如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若租赁的,请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权属证明如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
3、若投标人未购置高射程喷雾器,必须提供合同签订前购置高射程喷雾器的承诺书原件。若无此项承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若投标人已购置高射程喷雾器,须提供购买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提供,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若投标人未购置或租用登高车的,必须提供合同签订前购置或办理租用登高车协议的承诺书原件。若无此项承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若投标人已购置登高车或租用登高车的,须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租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若不提供,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下午5:00时(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上午9:30时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8:3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朱伟、郑浩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1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朱伟、郑浩 联系电话:0512-58699065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维春 咨询电话:1380156311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过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叁佰元整(¥300元)。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户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387670660018160102493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
电话:0512-56770611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一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