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森林防扑火物资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高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的委托,对建水县森林防扑火物资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H2015006;
2.2 招标内容:阻燃服(带帽)、迷彩服(带帽)、训作鞋、多用水壶、机油、加油器、电筒、灭火机风管、头灯、背负式风力灭火器、军用旅行(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1、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按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本项目预算价:573400元。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更短交货期。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①纳税证明材料: 201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015年1月至9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③财务状况: 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为2015年,财务报表提供季度报即可);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具备类似项目的供货和服务业绩,有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警用服装必须保证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的起诉;
3.6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3.8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出售地点:红河州蒙自市鼎基铭园小区商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4.4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联系人:杨彪
联系电话:0873-761977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高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鼎基铭园小区商
联 系 人:朱文旭
联系电话:0873-8875876
招标公告建水县森林防扑火物资装备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