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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鸿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稳定土拌合站、石灰消解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18: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城县鸿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稳定土拌合站、石灰消解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武城县鸿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武城县鸿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稳定土拌合站、石灰消解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单位:武城县鸿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武城县鸿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稳定土拌合站、石灰消解机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JNZZ-DZZB-2015-015

四、代理机构: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武城县鸿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稳定土拌合站、石灰消解机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

A包(稳定土拌合站 ):800型稳定土拌合站一套。

B包(石灰消解机):石灰消解机一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要求)

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5 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货物交货前须经招标人同意后供货。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7、售后服务上门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上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类似设备采购项目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企业。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的设备,并未对其子部件作任何的更改和替换,产品无污染,无任何缺陷隐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企业组织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七、接受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 2015 12 8 日至 2015 12 14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城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大厅)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接受投标时间: 2015 12 28 日下 14 0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 12 28下午 14 00 (北京时间)

地点: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武城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北楼)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而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发布招标文件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武城县鸿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83478882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34-4212218

电子邮箱:jnzzdzfgs@163.com

监督部门: 武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 0534-6217601

 

                     

   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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