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19: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08时00分
项目名称: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3480020018
项目联系人:吴宁、王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0335-3643270
采购人:卢龙县交通局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卢龙县镇东门外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058578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43270
预算金额:161325.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21日08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3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开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本次采购要求社会资本方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1、社会资本方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社会资本方应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包括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3、社会资本方应证明其自身具备足够资金的实力,以满足投资标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要求,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4、社会资本方最近连续三年(2012年至2014年度)每年均为盈利;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5、社会资本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社会资本方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接过一级及以上市政道路BOT、BOOT工程类似业绩或PPP项目业绩或施工合同累计总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 7、社会资本方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本次采购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备注: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2-2014经审计财务报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查验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根据《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物有所值报告》、《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报告》、《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实施方案》和县政府批准,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建卢龙县城区外环路项目,负责项目资本金投资、项目融资、建设、运营期运营维护、财务管理,保证该项目正常通行运营。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
备注:
项目名称: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3480020018
项目联系人:吴宁、王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0335-3643270
采购人:卢龙县交通局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卢龙县镇东门外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058578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43270
预算金额:161325.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21日08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3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开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本次采购要求社会资本方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1、社会资本方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社会资本方应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包括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3、社会资本方应证明其自身具备足够资金的实力,以满足投资标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要求,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4、社会资本方最近连续三年(2012年至2014年度)每年均为盈利;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5、社会资本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社会资本方近三年(2012年12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接过一级及以上市政道路BOT、BOOT工程类似业绩或PPP项目业绩或施工合同累计总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 7、社会资本方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本次采购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备注: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2-2014经审计财务报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查验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根据《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物有所值报告》、《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报告》、《卢龙县城区外环路PPP项目实施方案》和县政府批准,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建卢龙县城区外环路项目,负责项目资本金投资、项目融资、建设、运营期运营维护、财务管理,保证该项目正常通行运营。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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