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国际公开招标-1298-154GWGJ15003-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西部垃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1298-154GWGJ15003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后坑高林工业区虎仔山北路51-5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前台电话:0592-2230888)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焚烧炉-余热锅炉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国际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焚烧线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一项,二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250t(2x625t/d),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是:自垃圾进料斗、经炉排焚烧,供应燃烧空气,烟气经焚烧炉至余热锅炉烟气出口的整个工艺流程的全部设备,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点火启动和辅助燃烧系统、燃烧风系统(包括烟气空气预热器及蒸汽空气预热器)、灰渣输送系统、清灰系统、SNCR系统、电气和热工控制系统等。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另行通知。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针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主投标人)应为所投机械炉排设备的制造商或得到机械炉排设备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得到所投余热锅炉制造商的授权。 (2)投标人及主要设备制造商(即焚烧炉和余热锅炉)均需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文件。 (3)垃圾焚烧炉制造商 余热锅炉制造商 (5)垃圾焚烧炉的核心设备(主要包括:炉排、ACC、燃烧器、液压驱动装置)应为原装进口,垃圾焚烧炉的核心设备的原产地应为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的成员国,投标人须对此做出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原产地。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郑小姐/傅小姐0592-2230888 传真:0592-2225703 邮寄请寄: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收,邮编:361004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0元/套(含图纸)、邮寄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12-29 09:3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大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纪先生:0592-2279328,陈先生:0592-227932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其他: |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及缴交投标保证金和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