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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刷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21: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刷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15-G-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

项目联系电话:022-84909959 1351224301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联系方式:王贞礼 022-244655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雪 022-84909959 13512243019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504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集中印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431号)要求,普通发票实行省级税务机关集中印制,印制企业资格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为了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提高发票的印制质量,满足集中印制普通发票需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计划采购2016-2018年度的普通发票定点印刷服务。为了保证印制质量,规避风险,同时保障交付时间。本项目分为三包采购,同时确定3家定点印制企业。定点印制企业将负责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发票及防伪品仓储保管、发票安全配送,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天津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二)投标人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三)投标人须具备防伪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四)投标人须具备防伪标识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五)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涉密防伪票据类,提供复印件。(六)投标人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七)投标人须具备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八)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九)投标人须具备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504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200元(人民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评标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内容涉及节能环保要求的,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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