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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备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委托,我公司拟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JCGJP2015-76R

二、招标项目:教学设备服务采购(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3、泉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提供泉州地区维护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双方签订的维护协议书原件(协议书需加盖双方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发售时间:2015128日至20151215日止(节假日除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12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12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DE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5-85666808,传真:85666708,邮编:362200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若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投标人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八、本次采购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九、委托单位联系人:庄老师,联系电话:0595-28082809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届满之日为20151215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提出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3条的约定。

十一、开户单位: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晋江支行

开户账号:0000004673919012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fjqz.gov.cn

晋江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app.jinjiang.gov.cn/zfcg

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qzjxpm.com

(如有变更,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上网站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4413

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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