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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中学校园文化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17: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汽车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0431-81501118

技术联系人:1335430613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8086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81501630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中学校园文化装饰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校园文化装饰工程

采购用途:校园文化装饰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中学校园文化装饰工程

工程概况:校园文化装饰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载明内容)。

资金来源:已落实。

建设地点:长春市。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预算总金额:118.7086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原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且资质有效)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22014年)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投标单位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承诺。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中标后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施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施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注: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2820151214(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包,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913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 标 时 间:201512291330(北京时间)(

开 标 地 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21招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联系人:韩亚男、孙高超

联系方式:0431-89302188/8120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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