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311FG311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890万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及雅瑶镇、花东镇、花山镇、狮岭镇、赤坭镇、炭步镇6个地税分局和花都区地税局纳税服务分局办税大厅办公点的各项物业管理及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花都区地税局各办公场所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清洁卫生、会务接待、绿化养护以及餐饮服务等。
服务期限:三年。即2016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止。三年服务期限届满,按政府采购规定重新招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8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73311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龙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0-6279 1635 电话:/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联系地址: /
邮编:510030 邮编:/
QQ:294659423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
采购文件公示及本公告期限:2015年12月8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