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YLHCG20151003-DA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函,现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 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LHCG20151003-DA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多频震动排痰机、二氧化碳血氧监测仪、红外光治疗仪、多波长光纤耦合式激光治疗机、尿流量监测仪、遥测多参数监护系统、急救转运床,采购预算为16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国税或地税务登记证(已取得“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经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档案记录。
5、具备有效的整机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 9 日至2015年 12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以下有效材料:
(1)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携带原件核查,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将不接受报名【委托时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达以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开户户名: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都安县支行
账号:4505 0169 7651 0000 0001
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地罗小区14排8号(县国土局大院内)
联系电话:0778-522882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12 月30日 15 时00分正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12月 30 日15时00分正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网(www.zgduan.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1、招标采购单位: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韦显岸;联系电话:13481855107
2、招标代理单位: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晶;联系电话:0778-2259851 传真:0778-2259802
3、监督管理部门: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8-5226511
4、交易服务单位: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