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关于佛山市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佛山市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SCG201508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需求明细”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是医疗设备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经销代理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29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所投产品的经销代理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因银行系统升级或其他原因发生变更与开户许可证不一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在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29 日 9 时 30 分(注:当日上午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2号楼1楼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2号楼1楼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15 年 12月 15 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佛山市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南海区里水镇振兴路45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85622905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296室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160061,83160057
传 真:(0757) 83160060
十三、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回传《投标确认函》形式告知我司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