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九号楼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九号楼修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GC-2015-595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九号楼修缮改造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九号楼修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序号 | 名称 | 计划工期 | 施工 地点 | 质量 标准 |
1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九号楼修缮改造项目 | 30日历天 | 项目 现场 |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安全B本;需要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质量体系ISO9000认证书、环境体系ISO14001认证书;
4)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书购买须知: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出示法人代表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13: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6、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地点:武警总医院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9号武警总医院会议室
9、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新华招标官网发布
10、购买招标文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邮 编:100055 网址: www.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夏笑扬(63905843)、吴羽(63905948)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汇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