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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16: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云浮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浮市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云浮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GX-YF20151203)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2.2.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3.项目编号:GZGX-YF20151203

4.项目名称:云浮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5.项目类型:货物类

6.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康复设备设施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

   人民币67万元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监管部门:云浮市财政局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 2013、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5 年 1 月-6 月该相关材料)

6.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提供该证明材料)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报名资料(一下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

   3.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直接负责,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证明书)。

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为提高工作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云浮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yunfu.gdgpo.com/ ) 和 云 浮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ggzy.yunfu.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

通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129日至1215日上午0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平路72号三楼(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1229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512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平路72号三楼(邦建药店上)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云浮市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人(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高峰生活区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平路72号三楼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9373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937368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66-8721866 

七、采购文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须现场提交质疑或投诉书,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单位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现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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