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饶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饶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魏亚农 0318-7726687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宋红娜 1873187353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业务装备
项目实施地点:饶阳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4. .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供货和售后服务,
5. 主要设备(同步录音录像、网络存储、服务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 “销售授权书” 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6. .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 现场踏勘:本项目要求现场踏勘。
8. 所投监控设备厂家具有国家公安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并提供证明。
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4、主要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9.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4楼)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600 元/套(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
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上一篇:日照国际海洋城幼儿园配备电器设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第三包(二次)招标公告
下一篇: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理工大学校礼堂改造项目专业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SH2015J102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