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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双河自然保护区监测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15: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河自然保护区监测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河自然保护区监测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BY-2015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京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823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方式:朱德义 136245761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京 0451-82382361 1774561380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4号楼一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无人机,5架;监控设备,4套。详细技术参数较多,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cbyhrb@126.com)后电话进行报名确认。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发送报名确认单,视为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cbyhrb@126.com)后电话进行报名确认。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发送报名确认单,视为报名成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库[2006]47号和[2007]3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货物和服务。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

(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6%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6%的加分。

2 根据财库[2004]185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 根据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4 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

5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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