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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疾控中心出血热疫苗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11: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5457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对宜春市疾控中心出血热疫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投标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15-457(ZC130-1)
2、招标项目名称:??
???出血热疫苗???????360000支?????预算:306
(具体内容见第三部分详细参数要求)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须有国家的批准文号;须具有疫苗生产企业GMP认证证书;
???3由于本项目实施要求紧迫,要求投标人有保证项目实施的现货供应能力(国家电子监管码系统查询库存结果大于此次招标数量。招标时提供开标前5天时的电子监管码系统查询库存记录和产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不得提供虚假证明
???(4本项目只接受生产企业投标
???(5)投标人须承诺积极配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善后处理。
???(6)投标人须承诺满足合理的退换要求(如破损退换)。
???(7)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从制造厂家到交货地点全过程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的冷链配送。
???(8)投标人须承诺按省卫计委《2015年江西省肾综合症出血热疫苗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量供货,如不能按要求供货,承担总合同金额50%的罚款。
????(9)、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所列资料用于资格审查资料须单独装袋密封投标人将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所投产品的国家批准文号相关证明材料;
血热疫苗产品的电子监管码信息和产品批签发合格证证明材料;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的还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保证金进账单。
???6、报名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可网上报名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若网上报名,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5909?0000?0263?55。
7、项目保证金: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拟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前补足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5909?0000?0263?55
8、报名时间为:?2015129日至201512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512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系统规定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1、开标时间:201512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联系电话:0795-3216796????传真:0795-3216783???
?????联系人:刘颖峰?易微婕?龙微娜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财政局网?:?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zbgg/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zbgg/zfcg_5755/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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