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采购箱式电梯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采购箱式电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采购箱式电梯项目 洛政采代〔2015〕186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5〕186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22万元
四、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
序号 | 项目主要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箱式电梯 | 部 | 1 |
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3、供货地点:洛阳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内容;
2、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商或经销商,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供应商是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原件,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开标时生产商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唯一代理商须提供资质证书、授权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无需支付。
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18: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八、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次谈判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收取标书费,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九、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启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
十、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四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建安街4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396336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 系 人:张晓燕(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y0505)
电 话:0379-60168155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