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新安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洛新交易【2015】133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1、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133号
2、项目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主要产品(加★号产品为主要产品,开标时需携带样品现场演示)的生产厂家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加★号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生产厂家本身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证明,加盖原厂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 12月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西苑桥南天汇中心1406室(洛阳新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汇处)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
8、投标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9、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 13700819311
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 13938804567
10、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www.hngp.gov.cn)。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