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石曹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石曹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批复,项目业主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为县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新安县石曹路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潜在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安县石曹路改建工程起于老省道S314郑三线,路线向西北方向,经曹村北,止于乡道Y028,路线全长1.34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路面结构为:32cm厚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18cm厚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18cm厚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5cm厚中粒式沥青砼+4cm厚细粒式沥青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对施工部分路基、路面、附属工程进行招标。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交工质量验收要求: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要求:优良
2.6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预算金额101663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近三年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
3.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洛阳新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份,图纸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4.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六. 招标办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进行,评标办法采用有限低价法。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38388582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话:13937901891
电子邮件:1393790189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