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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河迎春花市节庆活动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0835-1501327N4801)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10: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广州市天河区项目建设办公室) 的委托,对 2016年天河迎春花市节庆活动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327N480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天河迎春花市节庆活动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525.00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501327N4801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 2016年天河迎春花市节庆活动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4.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

包组

分项名称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牌楼项目

98

广场灯笼、宣传栏项目

427

工艺长廊项目

篷房项目

配套服务项目

电力保障项目

合计

525

注:①、投标人可选择单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②、服务详细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包组一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二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并须在协议书中明确主体单位与成员单位之间所负责工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包组一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包组二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并须在协议书中明确主体单位与成员单位之间所负责工作。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08日 至 2015年12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9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开标时间:20151229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09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广州市天河区项目建设办公室)地址:-------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人:曾先生、刘小姐联系电话: 020-87258495-305、301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曾先生联系电话: 020-87258495-305、30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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