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通信装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太康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通信装备)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
1、采购编号:周交政【2015】746号
2、项目名称:太康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通信装备)项目
3、预算控制金额: 2416800元
二、项目内容:通信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资质要求
(一)独立法人,满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投标时提供原件。
(二)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公安机关出具的警用设备销售许可证明原件,具有警用设备生产或经营范围。
(三)投标参数不得弄虚作假,中标候选人需在3日内持原厂证明文件和投标产品到采购单位进行演示,不能提供或演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的按废标处理,由下一中标候选人顺延,依次类推。
(四)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专项授权、技术参数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五)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六)投标产品需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且必须同时通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要求的。(提供检测报告及通过公安部委托检测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设备目录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七)项目建设应以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实现全国、全省一张网的目标为指导,按照模数平滑过渡、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资源,切实做好模拟集群至数字集群的升级改造工作,并根据全省警用数字集群频率规划方案提前做好基站选址、电测、系统功能和互联互通(有线互联)测试,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公安部行业标准及省厅相关要求。
(八)符合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和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安全技术规范(公安部制定)
投标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四、报名事项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大闸北600米路东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1房间。
七、联系电话
本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电话:0394-8106916
采购方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838601792
八、监督部门:太康县财政局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