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2014年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补助资金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农业发展中心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4年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补助资金项目;
2.2项目编号:XFGK2015067
2.3工程规模:1650㎡;
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7工程质量:合格;
2.8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不得借用或挂靠他人资质,一经查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投标人须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日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有近一年社保,必须现场网上查询,否则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缴纳社保的证明(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胶装)二套并编制连续页码,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11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法定公休、假日除外)。
4.3报名地点:凡有意向的投标者可于以上时间到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递交地点: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到场。
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农业发展中心 张先生13598762688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张先生 1873781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