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良庆区大塘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垃圾焚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南宁市良庆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良庆区大塘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垃圾焚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良庆区大塘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垃圾焚烧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GJZX-2015-71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垃圾焚烧炉及附属设备2套,采购预算为35208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原鸿福酒家)3楼305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 元,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4、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若为法人前来报名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属于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原件核查。
七、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账 号:55201010010050606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原鸿福酒家)6楼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原鸿福酒家)6楼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良庆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55号
联系人:欧盛松
联系电话:0771-450939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原鸿福酒家)3楼
联系人:蒙坚美
联系电话:0771-5845806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南宁市良庆区监察局:0771-4508812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0771-4512000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0771-4513681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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