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四、七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扶沟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扶沟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扶沟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四标段、七标段)
2.项目编号: 扶财采购【201500704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扶沟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标段:电脑及人像采集设备
四标段:网络设备
七标段:350兆系统升级为八信道系统
3.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申请人须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中国境内内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行业资质。
二标段: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含500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投标人不是原产商的要提供主要设备(计算机)原厂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
5.提供河南省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常住人口软件承建商出具的无缝对接成功证明函原件;
6.提供投标人为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四标段:
1.投标人不是原产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安全隔离系统、核心交换机)原厂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
七标段:
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产品需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且必须通过国家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及通过公安部委托检测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设备目录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集群系统厂家出具的有线联网承诺函(原件加盖原厂家公章)。
4.提供投标人为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商任职的不同投标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周口市万达熙龙湾3号楼1单元301)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文件、各标段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授权书原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查验;如投标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12月29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周口市七一路和五一路莫泰168酒店12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 12月 29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七一路和五一路莫泰168酒店12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扶沟县公安局
联系人: 路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地址:周口市万达熙龙湾3号楼1单元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