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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方病防治项目设备采购(一)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09: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设备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方病防治项目设备采购(一)

   用途:医疗卫生

       货物名称:微量电子分析天平等

   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2145

    3、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合格投标人中的证明材料(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原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类似业绩合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的8:30 -11:30至13:00-16:00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时间截止2日前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为准。并将汇款凭证于2015年1229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6、兹定于2015年1229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本项目预算:人民币6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予接受
      洽购标书: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联 系 人:林叶        

  电    话:0431-81150785

      邮    编:130000
      传    真:0431-81150785  

 

      采 购 人: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 系 人:李怀忠

      联系方式:0431-88905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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