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地方税务局采购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261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地方税务局采购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927,000.00
- 四、采购数量:66台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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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1包 |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采购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项目 | 66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92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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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08日至2015年12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1108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0: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0:30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5年12月08日 至 2015年12月14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22887582
传真: 22887388 邮编: 5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