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民政局殡仪馆火化炉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九台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殡仪馆火化炉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殡仪馆火化炉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DXMGL-2015-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柏桥、赵子涵
项目联系电话:18088658222、 159430045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九台市民政局
地址:九台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王志维 136305589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柏桥、赵子涵 18088658222、 1594300454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DXMGL-2015-0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殡仪馆火化炉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九台区政府批准采购建设,招标人为 九台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殡仪馆火化炉维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火化炉改造、安装湿式除尘器。
2.3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100%。
2.4 供货安装地点为:九台市苇子沟镇靠山村。
2.5供货安装周期: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机电工程相关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招标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贰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9.6000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民政局
联系人:王志维
电话:136305589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柏桥、赵子涵
电话:18088658222、 15943004545
2015年12月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招标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机电工程相关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6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