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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氧化碳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08: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JJF20150230、二氧化碳分析仪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JF20150230
2、项目名称:二氧化碳分析仪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1 1 其他仪器仪表 50 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查看附件 94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2015年12月08日08:0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8日17:30: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5年12月08日08:0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8日17:3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8日14: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8日14:30:00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联系人姓名:福建师范大学
联系电话:22867613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
账号:117090100100030790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7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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