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区外办政务办公OA平台系统采购GXZC2015-G1-0961-JGJD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外办政务办公OA平台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区外办政务办公OA平台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5-G1-0961-JGJ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14号
联系方式:岑琴 联系电话:0771-56287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0771-284890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办公OA系统安全隔离工作站、OA系统移动工作站、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办公OA平台系统各1套。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2、投标人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3、要求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2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5年12月7 日至12月11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拟对区外办政务办公OA平台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外办政务办公OA平台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1-0961-JGJD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价:44.08万元
六、采购内容:采购办公OA系统安全隔离工作站、OA系统移动工作站、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办公OA平台系统各1套。具体项目要求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要求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2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3、售 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请有意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5年12月7 日至12月11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基本户转账、电汇形式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账户上。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银行账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 12 月28日 9 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招标项目将于2015年 12 月28日 9 时00分在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底单原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底单原件)。
十二、查询网站: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傅工 联系电话:0771-2848900 0771-2848933(Fax)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地 址:南宁市民主路14号
联系人:岑琴 联系电话:0771-5628752
十五、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投诉受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1-5331539
采 购 单 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