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公安局关于宜阳县反恐维安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宜阳县反恐维安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宜阳县反恐维安系统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宜政采【2015】186号
2.3招标内容:该项目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将2010年建设的二级标清监控探头70个改为高清SDI球机,并与县局监控中心监控平台联网;
第二部分:在县城新建高空瞭望摄像机5套,并与县局监控中心监控平台联网;
第三部分:在县城文明路、解放路新建微卡口6套,并与县局监控中心卡口平台联网。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2.6预算金额:贰佰零伍万元(¥205万元)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
3.2具有省级公安厅安全防范部门所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的国内企业单位;
3.3具有独立完成系统集成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
3.4所投主要产品第一、二部分(球机、光端机、硬盘录像机)、第三部分(视频检测器、智能摄像一体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5投标人须保证所投项目与宜阳县原有二级监控平台、卡口平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同时要与洛阳市公安局平台联网;
3.6投标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
3.7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文件购买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4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证书、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厂家唯一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按相应的顺序装订成册)。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宜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379-60130112
邮 箱: 706620158@qq.com
联系地址: 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
招标代理: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夏先生
电 话: 15038659139 13526971051
电子邮件: 1160946155@qq.com 570882897@qq.com
联系地址: 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