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GP20156012廊坊市城乡规划局空港新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研究竞争性磋商
作者: 发布于:2015-12-07 17: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廊坊空港新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研究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6210020002
项目联系人:赵文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6065910
采购人:廊坊市城乡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088112
代理机构:廊坊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6065910
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6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通过廊坊市采购中心预审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资质:(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4)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处下载 网址:http://www.zfcg.lfang.gov.cn/index.html);(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7)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供应商。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磋商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领取资格的将被采购中心拒绝。采购中心对领取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时,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地区,廊坊空港新区拥有与新机场紧密结合的巨大优势,通过积极响应并融入京津冀区域一体化进程,科学配置廊坊空港新区内交通资源,合理安排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统筹区内外、客货、近远期交通发展,可充分发挥交通对于资源要素的配置,产业和空间结构调整优化作用,引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备注:
项目名称:廊坊空港新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研究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6210020002
项目联系人:赵文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6065910
采购人:廊坊市城乡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088112
代理机构:廊坊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6065910
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6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通过廊坊市采购中心预审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资质:(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4)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处下载 网址:http://www.zfcg.lfang.gov.cn/index.html);(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7)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供应商。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磋商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领取资格的将被采购中心拒绝。采购中心对领取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时,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地区,廊坊空港新区拥有与新机场紧密结合的巨大优势,通过积极响应并融入京津冀区域一体化进程,科学配置廊坊空港新区内交通资源,合理安排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统筹区内外、客货、近远期交通发展,可充分发挥交通对于资源要素的配置,产业和空间结构调整优化作用,引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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