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象山区界头村城中村改造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象山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象山区界头村城中村改造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象山区界头村城中村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XSZC2015D55G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28583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象山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
地址:象山区
联系方式:何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2858333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7日 16:22 至 2015年12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