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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红叶李苗、樱花苗、紫薇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7 16: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红叶李苗、樱花苗、紫薇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红叶李苗、樱花苗、紫薇苗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5】28号。
(一)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二)采购内容:红叶李苗 8880 、樱花苗 13320 、紫薇苗 8880 
(三)采购预算价:红叶李苗57720元;樱花苗99900元;紫薇苗6216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以上采购预算价。
(四)技术标准及要求:苗木直径≥1.5cm;苗高≥1.5m;土球直径≥20厘米。
(五)质量要求:保证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资质
(三)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种苗质量事故。
(四)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五)符合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递交至以下账户,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为准:
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开户单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程序: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3号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不能代办其他单位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手续。
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
1、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2、退款时携带资料(开标时交予招标代理机构):
1》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3、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不能代办其他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注: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时携带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办理人有权拒绝办理,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唯一依据。在开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查验《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人不能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的,应视为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一)报名时间:2015127日至20151211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以上资质文件。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一)领取时间:2015127日至20151211日(工作时间)。
(二)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一)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需提供的资质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4 1430分。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37676566
联系地址:平桥区平西路西区菜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5093105850    0371-63940338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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