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银州区国家税务局暖气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受铁岭市银州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铁岭市银州区国家税务局暖气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铁岭市银州区国家税务局暖气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CSY-20151106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3122524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铁岭市银州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国税局(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文化街42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024-31225242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4/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20号华春沈阳分公司铁岭办事处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铁岭市银州区国家税务局暖气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暖气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上述证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30 至 2015年12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4/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20号华春沈阳分公司铁岭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铁岭市银州区国税局会议室(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文化街4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