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基层文化室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的委托,对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融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1.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融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ZLH-2015-1201;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
4.采购人地址:大兴区兴华大街3段15号服务中心16层;
5.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1296740;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大兴分部):北京市大兴区清城27号A座1206室;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256812;
9.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万元) | 包数 | 项目内容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融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 | 713,635.00 | 共1包 |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融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相关货物及服务 | 否 |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 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7)投标人须具备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本人携带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明资料至少包含下述内容(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
6)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07日至 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清城27号A座1206室。
14.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09:00 时(北京时间)。
17.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明春苑甲3号(优龙会议中心)会议室。
18.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9.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20.联系方式:010-69256812
21.传真:010-69256812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