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淅川县大石桥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作业、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7 15: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大石桥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作业、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地区[2014]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大石桥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淅川县大石桥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作业、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淅川县大石桥乡集镇北部1.5公里处大石桥至上横沟公路两侧山脚下;
2.3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大石桥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作业、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的设备:洒水车一辆、钩臂车一辆、自卸车一辆等设备(洒水车、钩臂车、自卸车为主要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清单及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要设备(洒水车、钩臂车、自卸车为主要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2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报名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须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4.2 凡有意参加报名投标者,请与 2015 年12月7日至 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4.3以上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大石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马先生
   电 话:139493254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侯先生
电话: 0377--63313096 18338106538
日  期:2015年12月 7 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