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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7 15: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巩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巩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预算内拨款,已落实。招标人为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
2.2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125号
2.3招标内容:编制巩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积极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加强战略思维,遵循发展规律,坚持改革创新,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刻把握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2.3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业主提出的发展规划编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以上(含省级)经济主管部门和社会专业研究机构,或本科以上高等院校所属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专业研究机构,或具有甲级资质的社会研究机构(企业)等;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承担过类似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或区域规划。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巩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巩义市东区政通路102号巩义市住建局院内三楼306)报名,联系电话:0371-64361629。
4.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两份。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另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联系方式
巩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361629
招标人: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560878
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64352111
日 期: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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