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盐都水务有限公司关于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第二部分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叶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己经平发改审服【2013】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叶县盐都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和社会投资,招标人为叶县盐都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第二部分土建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叶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位于现污水处理厂西侧,占地18亩;建设规模为提标2万吨/日,扩建2万吨/日,采用改良型氧化沟+深度处理工艺。
2.2 施工招标范围及内容:叶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其它土建部分所含的污泥泵房、生物池配水井(新建)、二沉池(新建)、改良型氧化沟(新建)、出水在线监测间(均不含设备、工艺管道的采购、安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为政府颁发);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2015年8月-10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并且在社保部门网站上可查询到(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
3.4具有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时,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2014年度的);
3.5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7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规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如招标人调查发现或接受举报后查实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具备本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件,并提供证件、证明的原件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清晰可辨)。
投标人提交资料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8月- 10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明细证明(证明上加盖社保部门单位章、提供社保部门查证电话、地址,电话、地址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类似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5. 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施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盐都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52211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嘉德商务宾馆四楼(建设路凌云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89179 13849562562
叶县盐都水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