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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北流市二环路街道景观改造工程—道路部分(二期)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BLCG2015870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7 12: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北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北流市二环路街道景观改造工程—道路部分(二期)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BLCG2015870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北流市二环路街道景观改造工程—道路部分(二期)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BLCG2015870

项目编号:BLCG20158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旺椿

项目联系电话:0775-26928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流市

联系方式:蔡志庆0775-62923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旺椿0775-269280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35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流市二环路街道景观改造工程—道路部分(二期)由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规字[2015]2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流市。

建设规模:改造道路长2160.939米、修补砼路面工程、铺设沥青路面、交通标志线、中央分隔栏、部分人道铺设、改造雨水沟、雨水口、导流岛、绿化带、路缘石、渠化交通等。

合同估算价:投资约300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北流市二环路街道景观改造工程—道路部分(二期)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必须“一卡一身份”(即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诚信卡均为三个不同姓名的人)。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诚信卡”须处于“启用”状态)及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参与投标报名。

注:《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的相关信息查询地点设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6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截标前(即以检察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取得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本项目建造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原件。

4. 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杨旺椿,联系电话:0775-2692809或18807751500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施工图纸押金及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5日北京时间10时整,地点为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完成工程量周期支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l.gxggzy.cn:81)

9. 交易服务单位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5-6396070

地址: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75-6223138

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 0775-6225485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5-6238403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                                   地 址: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352号

联系人:蔡志庆                                  联系人:杨旺椿

电 话:0775-6292368                             电话:0775-2692809或188077515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林市广场东路支行

                                            账 号:6223 5749 0922

 

                                     2015年12月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业绩要求:无。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必须“一卡一身份”(即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诚信卡均为三个不同姓名的人)。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诚信卡”须处于“启用”状态)及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参与投标报名。注:《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的相关信息查询地点设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截标前(即以检察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取得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本项目建造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8:00 至 2015年12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杨旺椿,联系电话:0775-2692809或1880775150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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