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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茂名市区域农业环境监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7 11: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 的委托,对 茂名市区域农业环境监测实验室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0-200003-0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区域农业环境监测实验室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               

四、采购数量:1个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茂名市区域农业环境监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0724-1501A30N385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茂名市区域农业环境监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性质/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茂名市区域农业环境监测实验室设备

1项

人民币300万元

本次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工作,部分进口设备可延迟至9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3.交付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迎宾一路22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 ICP-MS、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自动微波消解仪、超纯水器)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网购或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08日 至 2015年12月3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5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1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15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1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08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联系人:刘韵联系电话:37288911
传真:37288715邮编:51007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李剑华联系电话:020-87768198-845
传真:020-87768283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秋明联系电话:020-87768198-62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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