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征管电子档案系统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丘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对该单位所需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征管电子档案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LZC2015036(1)
三、项目内容:
1、>=7U一体化机架式设备,高拍仪,扫描仪,扫描枪,条码机。项目预算80万元。
2、范围包括: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签署)(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机架式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项目授权书原件(加盖原厂公章)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机架式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原厂公章)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报名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灵丘县财政局四层东侧)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并不能转让)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9时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八、集中采购机构: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52-8530162
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7日